一、 保险种类
意外伤害险、公众责任险。
二、 意外伤害险
1. 投保人:
参加2016义乌国际马拉松赛事的参赛者,每人限投一份,重复投保无效。(注:组委会为特邀运动员、70岁以上运动员另行加购保险)
2. 被保险人:
与投保人为同一人(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,投保人须为监护人)。
3. 保险金额:
1) 成年人意外身故、残疾:RMB 100,000 元/人(人民币:拾万圆整);
2) 未成年人意外身故、残疾:RMB 5,0000 元/人(人民币:伍万圆整);
3) 意外医疗费用:2000元/人;
4) 免赔额:500元。
4. 保险期间:
自2016年11月20日赛事正式开始之时起至赛事实际结束之时或被保险人实际结束/退出赛事止,以先发生者为准。
三、 公众责任险
1. 投保人/被保险人
上海世东体育管理有限公司。
2.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
1)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:人民币200万元;
2) 每次事故每人死亡、伤残赔偿限额:人民币10万元;
3)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:人民币2,000元;
4)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:人民币10,000元;
5) 免赔: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;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免赔额人民币200元。
3. 保险期间
自2016年11月20日赛事活动正式开赛之时起至赛事活动实际结束之时止。
4. 保险责任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,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,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包括香港、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)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。
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
(1)冒名顶替或无参赛资格;
(2)参赛运动员违反组委会及其承办机构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、规程及要求,导致伤害事故的。
5. 其他事项
保险人: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2016义乌国际马拉松组委会
2016年9月9日